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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费催缴通知
来源:
吉首市工伤保险局
发布日期:
2016-10-11 13:24
工伤保险费催缴通知
各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: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和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》的规定,参保单位必须按月足够缴纳工伤保险费,对于欠费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,其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。请所有欠缴工伤保险费的单位,在本月底前缴清欠费。逾期未缴清欠费的,将收取滞纳金。
特此通知。
吉首市工伤保险局
2016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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